各会员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挖掘我省高校学术期刊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助力区域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发挥研究会的研究职能,调动广大会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广大编辑的专业素质和水平,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院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范围为研究会所属会员期刊的专职编辑人员。未交纳会费的不予申报。
(二)申报项目分为年度重点项目(5项)和年度一般项目(10项)。
(三)申请人需依据《2022年度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在评审中享有同等待遇。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同类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两个研究课题的申请。
(五)申请人可在研究会网站下载 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院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按要求填写、排版、打印,加盖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后,扫描生成pdf版本。
建立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校名称”,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word版和pdf版两种格式申报材料提交至xuebaoxueshu@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学校名称+2022年度研究会项目”,逾期不予受理。不必再寄送纸介申报材料。
若同一单位有多人申报,请统一汇总打包提交。
(七)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须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八)请课题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已立项的做撤项处理。
二、项目评审
(一)项目评审采用对《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的方式,由研究会学术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
(二)择优评审出“2022年度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颁发立项证书。
(三)按照重点项目2000元/项、一般项目1000元/项的标准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60%,结项后拨付40%。立项人按照相关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发票在研究会报销。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一经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逾期不能完成的终止资助,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本系列研究项目。
(二)最终项目研究成果可以为以下形式:公开出版的论文或著作;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三)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河北省高等院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名称和课题编号。
(四)项目结项。由研究会学术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建立评审组进行项目的集中评议结题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
(五)立项情况将在研究会组织的“三优”评比中作为加分项对待。
联系人:李鹤飞 0315-8816282 13333256799
河北省高等院校学报研究会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1、2022年度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2022年度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2年度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2022年度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